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根据《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对照学院《关于建设“平安校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请各有关处(室)、系(部)联系实际,逐一对照分解的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校园教育教学环境和治安秩序安定稳定。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4月6日
项 目 |
创建内容 |
承办 单位 |
组 织 领 导 |
1、学院党委、行政会议和创安小组专题研究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每年四次以上)。 |
党办、院办 |
2、成立各处(室)、系(部)创建小组。 |
各处(室)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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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各处(室)、系(部)与所属有关岗位签订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
各处(室)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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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保卫队伍建设,配齐配好保卫管理队伍及保安人员。 |
人事处、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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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健全二级管理体系处、系(部)群防群治组织,做到系(部)有治安保卫组织,班有安全员和信息员,学院有学生护校队。 |
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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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 护 安 全 稳 定 工 作 |
6、定期分析排查各种不稳定困素,建立相应的防范措施。 |
保卫处、学生处、各处(室)系(部) |
7、学院和处、系(部)都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每年不少一次) |
党办、院办、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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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院、系两级的信息报送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报送师生思想动态,重大事故案件及时报送,落实校内重大安全报告制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
党办、院办、保卫处、学生处、各处(室)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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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物的监控,积极排查调查处理各种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
保卫处、学生处、各处(室)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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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强学院内广播、院报、宣传栏和互联网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 |
党办、院办、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图书馆、团委、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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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积极开展反邪教、反法轮的宣传教育,确保无师生参加邪教组织和活动 |
党办、院办、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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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重视发挥马列教研室的作用。 |
党办、院办、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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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管 理 |
13、成立校园110指挥中心,建立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院、系值班管理制度,确保各级值班在岗在位,抓好学院学生日查、晚查和24小时治安巡逻、巡检工作,各种检查记录清楚、完整。 |
党办、院办、学工处、保卫处、总务处、各系(部) |
14、抓紧完善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合理设置各类安全标志。 |
院办、总务处、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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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快技防系统建设,以及防洪物质到位。强化监控室的人员和设备的管理。 |
总务处、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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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立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院内营业网点安全管理和基建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院内外来人口的登记、检查和管理。 |
学生处、总务处、基建办、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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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落实学院校门和主要楼房人员进出管理和验证制度,加强对校内机动车辆安全行驶和定点停放的管理。 |
保卫处、总务处、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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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抓好重要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和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及时修复消防设施,定期更换、添置消防器材,落实逐级负责制,认真负责消除各类火险隐患。 |
总务处、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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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食堂及院内营业网点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三证”齐全,安全卫生检查有记录,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
总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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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制定学院和系(部)组织大型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规定,抓好审批制度的执行,规范管理安全防范到位。 |
党办、院办、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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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做好教学环节和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范和实验室管理制度。 |
教务处、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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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定期对数学楼、办公室、学生宿舍等房屋,以及设备、生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定期对防洪堤坝进行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
总务处、保卫处、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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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教 育 |
23、抓好每学年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开展防火、防洪、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防范教育,并组织好安全知识的测试工作(每年开展安全周活动一次),定期举办消防常识和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发挥校园网、广播和院报在安全教育方面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制作宣传专栏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要时期强化安全教育的工作,并做好记录。 |
党办、院办、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各系(部) |
24、认真组织开展防火、防洪和逃生自救演练。(每年一至二次) |
党办、院办、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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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了解毒品的违害,学生能远离毒品。 |
党办、院办、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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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加强对网络痴迷者、学习困难者、生活困难者、家庭问题和严重心理障碍学生,以及经常违纪学生的教育帮扶工作。 |
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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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
教务处、学生处、医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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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
28、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地方军警民共建工作,把社会综治工作纳入学院工作计划。 |
党办、院办、保卫处、 |
29、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对学院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使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秩序达到良好。 |
党办、院办、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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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加强对师生的管理教育,努力使师生不到校园周边不卫生的饮食店和流动摊点吃喝,不到校园外无证、不安全的网吧上网,不坐无、无证的非法营运车辆,不随便下江、河、溪、塘游泳。 |
党办、院办、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各系(部) |